树葬是墓业的一种新形式,植一些树木,将亲人的骨灰撒在树下。现代树葬最大的特点就在于,它的地面是没有任何墓业设施的,而是以纪念树或自然石为标记。
在远古时代,灵魂迷信发生之前,人们弃尸体于野外,如同禽兽对待群尸体一般。《周易·系传》云:“古之丧葬者厚衣以薪,葬之中野,不封不树,丧期无数。”这是灵魂观念未出现以前,或为灵魂崇拜尚不发达时期,人们处置尸体的情形。灵魂观念出现之后,人们便根据灵魂与尸体的关系的种种想法,以及关于灵魂阴间生活的幻想来安放尸体,于是产生了各种葬式、葬法,大概可以分为两大类:一是保护体,如土葬,防腐葬,悬棺葬,另一类是毁灭体,如土葬、风葬、火葬、树葬、草坪葬等。
其中树葬这种葬式,在我国的文献中有颇多记载《魏书·失传》云:“失韦国,父母死,男女聚哭三年,尸则置于林树上。”《周书·异域上》谓莫溪人葬俗是,“死者则以韦薄裹尸,悬之树上。”关于树葬产生的原因,也有诸多看法,一些学者认为这种葬俗的出现于游猎经济又密切的关系。也有学者提出,古人认为死人的灵魂游荡在森林之中,就如生活在活人的身旁,这可能导致树葬之俗。还有一种说法认为树葬源于树居,原始社会早期,人类居住在树上,基于灵魂观念的考虑,先民认为人们在生之时既然栖息于树上,那么死去之后同样也会以“树”为“家”。
远古时代的人类由于对自身所处世界知之甚少,还没有掌握自然界的客观规律,于是产生了对万物的崇拜,认为万物皆有灵,于是各种崇拜之物大量出现,风雷雨电,甚至树木花草皆为神,对树的崇拜也往与上帝、祖先、山川崇拜结合在一起,例如《山海经》神话中昆仑山的景观之一就是其上的树木。
昆仑之虚,方八百里,高万仞。上有千禾,长五寻,大五围。上有木禾,其修五寻,珠树、玉树、不死树在其西;绛树在其南,碧树、瑶树在其北。建木在都广,众帝所自上下。
林木因其具有同山川相似的神性,亦成为人们祭祀的对象,如《周礼·山虞》记载其人的职责即为“若祭山林,则为主而修除”。古时不论天子、诸侯、大夫、百姓,必各自立社以奉神袛,而社通常的标志即是“社树”、“社林”。社树、社林作为土神乃至祖先神的象征,在上古社会中具有崇高的地位,成汤因“天大旱,五年不收,乃以身祷于桑林”即是有名的故事,所以社树、社林的存亡兴衰往往即代表总祀的命运。直到汉代,人们视林木为神袛之所在的例子比比皆是。汉末曹植亦曰:“桂之树,得道之真人咸来会讲仙,高高上际于众外,下下乃穷极地天。”与曹植的诗旨相同,和林格尔汉墓后室木棺前之壁画中绘有一株枝叶繁茂的巨大桂树,这显然也是幻想通过具有神性的树而使墓主的灵魂升入天国。
由此可见树葬的出现并非偶然,二是随人类的意识形态的发展而出现,与远古人类所处的生活环境、社会环境有很大的联系。
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,耕地有限,人均耕地面积仅为1.4亩,森林覆盖率以及人均占有木材的数量大大低于世界的平均水平。现在每年全国死亡人口大约1000万,如果沿用土葬,每年就要占用土地10多万亩,消耗木材300万立方米。虽然先民的树葬形式对于现代已经不是非常合适,但是可以带给我们很多启示。我们不妨改头换面一下,将逝者骨灰植于树下,通过对树的精心呵护来体现对生者的缅怀之情。植树自古都是人们大力推崇的善事,当后人坐在大树之下,对前人的思念与感恩之情会随树的生长而绵绵不绝,先辈的精神也早已与树合为一体。
现代生态葬是国家目前大力倡导的新式葬态,生态环保的同时也会节约土地,既是对逝者的尊重,也是对生者的尊重。济南墓地有树葬的墓园不多,但长清慈航园公墓的生态葬就比较完善,不仅有树葬,还有草坪葬。
济南慈航园公墓的草坪葬是将骨灰放置在园区提供的可降解罐中,将可降解罐在指定范围的草坪下安葬,将逝者名字刻在草坪旁的纪念石上,以此纪念缅怀逝去的亲人。